摘要

<正>欧盟对植物药的定义为单一或多种植物配伍,含有专一活性成分和(或)植物提取物,用于医疗目的的医疗产品。目前,植物药已成为世界医药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全球植物药市场中,我国的植物药所占份额落后于其他国家,在国际植物药市场中占主导地位的是欧洲草药制剂和日本汉方制剂。我国有中药12 807种,其中药用植物类达11 146种[1],

  • 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