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斯蒂文森的观点是 ,给一个价值语词或带有情感意义的语词下定义 ,并非通常所认为的是达到认识的目的 ,而不过是推荐某种事物 ,劝导人们接受该事物而已。本文认为 ,邓小平给社会主义重新下定义 ,并非为了更深刻地认识社会主义 ,而是旨在破除原有定义的狭隘性 ,以使市场经济能够划入社会主义的范围内 ,其作用在于劝导人们接受原不可接受的东西。本文承认情感主义在善 (好 )观念解释上的重大意义 ,但认为在正当或正义观念上持情感主义是不可取的 ,为使社会获得某种稳定的基础 ,一种合理解释的正义观念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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