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流转是解决旅游发展用地需求的重要形式,已有研究局限于土地流转实践模式梳理总结,理论落后于实践。通过对典型案例点贵州M景区土地流转调查发现,当前流行的一次性现值赔付和分期赔付都难以满足土地流转农民经济受益与现实生活需求。为此,文章提出农民将土地流转补偿金投资旅游开发,以"债权收益"确定土地流转补偿下限、以"股权收益"确定土地流转补偿上限,并从思想、管理、监督、利益分配等方面加以规范。如此既解决土地流转农民投资困境与日常生活开支需求,又保证旅游开发商市场主体活力,真正做到公平而不失效率。

  • 单位
    凯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