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对数据资源国际法规制的性质和由来、国际法在当前数据资源规制中的实践成效,以及数据资源国际法规制存在的缺失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立足我国网络强国战略的推进,探讨数据资源国际法规制法律体系和机制的优化路径。提出:包括我国在内的各发展中国家要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数据资源的国际法规制进程,逐步打破西方发达国家主导局面,在既有各合作框架基础上就部分关键问题尽快达成共识,在遵守《联合国宪章》原则精神的前提下推动数据资源治理的国际公法或国际习惯法的制订和实施,以促成数据保护国际法体系,提高数据资源国际法规制的法律效力,并引导其朝着有利于国家利益保护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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