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具有权威性,法之权威具体表现为形式上的政治物理力权威和实质上的社会心理力权威.而公民不服从行为至少具有违法的外观,表面上其与法之权威似乎格格不入,然并非如此.本文将从探讨法之权威与公民不服从的内涵着手,厘清二者间的关系继而详细阐述公民不服从行为的启动条件,得出非到迫不得已情况不滥用公民不服从行动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