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小水厂供水规模小、技术水平有限,消毒副产物及其对人体健康产生的潜在危害受到了广泛关注。为评价我国中小水厂出厂水中三卤甲烷和卤乙酸对人体健康产生的潜在危害,选取位于珠江流域、长江流域和淮河流域的4家中小水厂(A、B、C和D),于2016年6月、7月、8月、12月和2017年1月、2月采集出厂水水样共48份,检测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三溴甲烷)和卤乙酸(二氯乙酸、三氯乙酸)含量,并结合美国环境保护署(US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以经口摄入为暴露途径所引起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价。4家中小水厂出厂水中三卤甲烷的含量为12.06~47.79μg/L,卤乙酸含量为10.38~47.26μg/L,各水厂出厂水的经口致癌健康风险分别为7.47×10-5、6.88×10-5、6.27×10-5和8.70×10-5,非致癌健康风险分别为0.179、0.157、0.177、0.207。4家水厂出厂水中的消毒副产物浓度没有超过国标限值,经口致癌和非致癌健康风险均在USEPA的可接受风险水平。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