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函[2018]154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平塘至罗甸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8]1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平塘至罗甸高速公路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平塘西、牙舟、天眼、平塘特大桥、通州、大小井、罗甸东7个匝道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二、平塘至罗甸高速公路收费期限20年,从2018年10月17日起至2038年10月16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