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鸽饲养人侵犯相邻权的判定

作者:侯军亮; 胡仁智
来源:人民司法, 2022, (29): 57-58.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22.29.011

摘要

<正>【裁判要旨】信鸽饲养人持有的信鸽鸽棚建造许可证和信鸽协会会员证、信鸽足环(证)、信鸽鸽棚号牌等证件,不足以成为其排除民事侵权责任的正当理由,是否承担侵权责任应当根据其构成要件予以判断。信鸽饲养人超出其建筑物专有部分搭建鸽棚、饲养信鸽,妨碍相邻权人生活安宁的,应当认定侵犯相邻权。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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