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人类增强技术的应用是否侵害了个人自主,有肯定和否定两种回答。同时,也应该区分为两种情境分别讨论,即个人选择对自身实施增强,以及父母选择对未出生的孩子进行增强。如果自主指的是实现自我管理的能力保障,摆脱外在的依赖和外来的干预,抑或是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能力,那么无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都能找到支持各自观点的论据。如果把自主理解为个人拥有的对自己身体的财产权,那么个人选择对自身实施增强的选择可以得到辩护;以同样的理解为前提,当孕妇选择对胎儿进行增强时,只要这种干预受到不伤害原则的约束,并借助哈贝马斯商谈伦理中"虚构知情同意"的保证,那么孕妇的增强决定也不构成对胎儿自主的侵害。

  • 单位
    上海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