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省(直辖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十年禁渔工作,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巩固长江禁渔成果,强化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管”。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一些地方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和禁渔执法监管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各地要在中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地方相关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统筹做好常态化防控和长江十年禁渔相关工作,确保退捕渔民生计无忧和禁渔秩序总体平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