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介绍了美国《应急响应和社区知情权法》中的两项信息通报制度:有毒物质释放清单报告制度(TRI)与极度有害化学物质清单(EHS)。详细分析和比较了两项制度在定义、受控对象、内容、效果与局限性分析等四个方面的差异。通过对两项制度的对比分析,增强了对美国在化学品日常排放和应急管理方面不同管理理念和方法的理解,为我国在水、气、固废等日常排放和应急管理,以及我国化学品环境管理方面提供了借鉴。
-
单位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