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Q:2017年5月,原告朱某委托被告联合国际有限公司将涉案家具等私人物品从上海运往美国,被告委托的代理人北京海龙上海分公司对涉案家具进行了包装、接收和出运,运输方式为包含海运的多式联运。但存放涉案物品的厂区发生火灾,造成仓库存放货物全损。后续,原告与被告及被告相关方就火灾事故后保险理赔、家具鉴定进行了一系列的沟通,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且双方在价值评估中出现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