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当前数字经济、金融科技的发展,数字货币时代的到来,为大众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以支付宝、银联等为支付手段的电子支付方式成为货币支付的主流方式,传统意义上的纸币及硬币支付的方式也在悄然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从日常线下消费到线上消费,无纸化的消费模式逐渐成为趋势。而我国刑法中关于货币犯罪的规定在相应的行为方式、数额认定等方面出现了衔接上的适用性问题,针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数字货币类的新型犯罪,应及时发挥刑法的预防性功能,完善我国当前货币犯罪的惩治体系,适应时代发展,以期更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
单位运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