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无废城市"自试点开始已达三年之久,成效显著,但也面临诸多运行困境,如固体废物法律体系不健全、垃圾分类进度迟缓、白色污染严重以及多元主体参与度不强等。为解决以上困境,"无废城市"建设应在新《固废法》下作出新解,并且积极借鉴日本、德国以及新加坡"无废城市"建设经验,完善固废治理法律体系,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加强绿色包装设计,严控塑料制品使用以及倡导多元主体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