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租赁住房兼具租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特点和功能,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核心环节,已经逐步成为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有效途径。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居住需求层次的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可达性及空间均等化成为保障性住房效率与公正的评价标准和可持续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影响因素。借助可达性分析优化保障性住房的综合可支付能力研究方法并进行实证分析,考察保障性住房与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匹配性以及公共设施服务于居民居住需求的便捷程度。"住有宜居"时代要求下,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进入品质化阶段,应更多关注如何完善和均衡公共服务来促进保障性住房居住融合。
-
单位南京市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