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5月30日某市委巡察办在《**日报》公布: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开展巡察,其中的反馈问题之一是"法律援助质量不高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激发对这一问题的冷静思考,是否存在"热脸贴冷屁股"?当前,我国正在推进法治体系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为了同世界接轨即保障特殊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我国现逐渐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特别是刑辩律师全覆盖试点推行之后,现已在全国推行,自然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量也随着增加,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更是遇到了新的挑战,原本有限的法律援助资源遇到了新的瓶颈。再加之涉黑、涉恶、涉麻涉毒、电信诈骗等疑难复杂案件而援助律师的补贴经费的缺少,且看守所的律师会见室又稀少,致使法律援助案件的服务质量难以保障,法律援助质量明显低于有偿的法律服务。因此,本文认为应当着眼于法律援助基础理论,分析我国法律援助质量不高的原因,针对其中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性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