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8月30日公布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其中一些条款备受争议。大体而言,这些争议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主要关注条款形式方面的问题;另一类则聚焦于实质方面的缺憾,本质上涉及刑事司法理念更新与制度完善。刑事诉讼法是现代国家法治发展水平和人权保障程度的重要标志,立法机关应当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出现的问题予以修改完善,使我国刑事诉讼程序设计、职权机关权力配置和诉讼参与人权利保障达到规范化、科学化和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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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