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9年,中央、省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明确了农业农村部门要履行宅基地管理职能。2020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明确了宅基地管理职能由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法规性强,历史矛盾与现实问题交织,是一项复杂、繁琐的系统工程,是土地管理中的基础工作,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考验和检验着农业农村部门和三农干部的政策水平、方法策略、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和担当本领。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马街乡通过不断探索,总结出了采用“三保障”服务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获得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