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横向垄断协议适用本身违法原则、纵向垄断协议适用合理原则是我国反垄断执法的标准分析框架,囿于复杂的垄断结构以及模糊的法律性质,经典二分法的既有思路无法对轴辐协议进行妥善处理。基于对垄断结构与实际竞争效果的考量,轴辐协议实际上为横向垄断协议,宜采用本身违法原则。在制度层面,应从现行反垄断法的嵌入、执法模式的选择、责任权属与分配、宽大制度等方面构思因应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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