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甲骨文■等字形通常隶释作“冎”字,与其密切相关的■等字形旧释“骨”(冎),或释“■”,现在许多学者则释作“肩”。依据■等字形在甲骨卜辞中的用法,以及古文字和传世典籍等材料,并从■等字形与相关文字的形、音、义关系来分析,释“肩”依据不充分、不妥当,释“骨”更为合理。通过释论■等形及相关文字的释读问题,进而辨释“■”与“■”两种字形的形、音、义关系,我们认为甲骨文“■”与“■”已明显分化为两个字——“■”释读为“冎”,“■”等形则应释读为“骨”,也就是说“■”与“■”表示的是“冎”“骨”两个不同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