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11月20日经第2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李小鹏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6号)作如下修改:删去第十七条。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