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川办函〔2022〕3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2021年,各地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强监管保安全、提品质增效益”为主线,持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