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0月13日,一审开庭4个月后,河南省濮阳市政府状告山东聊城德丰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德丰化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判决出炉。濮阳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德丰化工违规转移危险废物,导致濮阳境内水体生态环境严重污染,判处其赔偿濮阳市政府应急处置费、评估费、环境损害赔偿费等共551.63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