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办财[2018]2号各有关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预算定额标准(试行)》(农办财[2016]77号)自2016年10月试行以来,有效满足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需要,试行效果良好,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预算定额标准(试行)》由试行转为正式施行。现印发给

  • 单位
    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