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初军民并立的疆土管理模式,使得卫所拥有相对独立的行政与司法管辖权。非实土卫所因其不具备独立的政区性质,在管辖权方面与文官系统呈现交叉互动格局。在卫所地方化与制度演变的进程中,文官系统逐渐介入卫所管辖权。二者之间管辖权的此消彼长,主要体现在文官系统对卫所行政权与司法权的介入。从文书行政视角复原卫所辖区管理的政务流程,分析福建卫所辖区行政运行机制与司法审判结构的变化,可以更全面地认识非实土卫所管辖权独立性、变动性与延续性以及明代地方行政制度变迁。

  • 单位
    闽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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