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共同富裕是公有制经济制度的核心价值追求,也是国家所有权制度的设计初衷。为落实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应当运用法治方式完善和落实国家所有权制度。为降低民众生活成本和企业经营成本,法律不宜将气候资源设定为国家所有权。为保障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建议规定先占制度。为体现物尽其用、机会公平的理念,国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应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和透明化改革方向。在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等领域,一律采取公开招投标的竞争方式选择经营者。为确保民众从国有财产中获得直接收益,建议建立国有企业的全民分红制度,优化轻徭薄赋的减税降费法治体系。为完善国家所有权的司法保护制度,建议允许国资管理部门或人民检察院对侵害国有资产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建议确立人民代表诉讼制度,完善人民群众有奖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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