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受地理条件和历史原因影响,安徽省潜山市居住于圩畈区的村民形成在堤顶建房居住的习惯。当前堤顶民房的弊端和隐患愈发突显。潜山市以河长制为抓手,从河湖水域岸线划定、水法规学习培训、加强管理杜绝新建、规划引导减少存量、分类施策分期实施等方面,有序引导堤顶民房退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