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具有必然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对个人破产立法进行了探索尝试,能够成为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的重要参照。个人破产制度的核心功用在于对债务人和债权人利益的衡平,对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亦有促进作用。我国个人破产立法已具有良好的现实基础,应当结合我国国情,设定科学合理的个人破产程序性内容,构建自由财产制度、破产免责制度等实体性内容,提高个人破产申请门槛并建立失权复权制度以防止个人破产的滥用。为有效发挥个人破产制度的功用,还应建立容错文化宣传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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