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土地财产形成的三个阶段的划分为出发点,在界定在土地财产形成不同阶段的土地权利形式的基础上,依托地租理论,尝试在土地财产权利表现形式的不同时序,进行权利的剥离,进行金融创新,论述政策性土地金融和市场性土地金融,旨在显化、强化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收益形式,并以此指导土地市场的有序发展,促进城市存量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