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1年1月,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研究制定的《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由省市场监管局以地方标准的形式批准发布,拟于2021年5月1日实施。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和应用指南(试行)》有关要求,《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按照党政机关、教育类、卫生医疗类、场馆类和其他类5种类型,综合气候特点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区分Ⅰ类、Ⅱ类、Ⅲ类地区,分别设定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约束值、基准值和引导值标准,并结合不同公共机构的用能特点进行相关指标修正,适用于贵州省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