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资源承载力评价对掌握区域水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状况、优化水资源配置、指导国土空间规划有重要的意义。采用层次分析(AHP)法,选取21个评价指标对青海省大通县2015—2019年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程度和水资源承载力进行了动态评估,并基于水资源供需平衡预测了规划年(2025年、2035年)不同保证率P下大通县水资源承载力,计算了水资源最大可承载人口规模。结果表明:评价子系统中显著影响大通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的敏感因子为地表水水质类型(C2)、人均用水量(C12)、人均GDP(C16)、污水径流比(C18);大通县近5年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综合评价指数从0.62升至0.65,水资源承载力平衡指数(IWSD)值均大于0,说明水资源处于正均衡,表明区域水资源处于可持续利用的良好状态;不同规划年在保证率分别为P=50%、75%、95%下大通县的可利用水资源量即水资源供水量均有盈余,2025年水资源供水量的盈余量分别占总需水量的30.52%、19.72%、9.39%,2035年水资源供水量的盈余量分别占总需水量的40.08%、30.58%、21.49%;2035年大通县水资源最大可承载人口规模为78.93~85.66万人。该研究结果可为大通县国土空间“双评价”研究提供科学依据,也可为大通县产业布局调整及国土空间规划提供科学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