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考察魏晋南北朝时期“以”字和“持”字广义处置式未能进入狭义处置式的原因。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以”字“持”字自身的因素和句法环境的制约。句法环境因素包括两个方面:O_1与O_2同指的V_1O_1V_2O_2格式没有及时产生;O_1与O_2不同指的V_1O_1V_2O_2格式的发展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