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普莱尔既是时态逻辑的创始者,又是混合逻辑的创始者。普莱尔接受了麦克塔加关于时间A-理论和B-理论的区分,认为A-理论中"过去、现在和将来"等概念比B-理论中的"在先、在后和同时"等概念更为基本,并且不承认时间点的本体论地位。普莱尔从这种时间观出发,在致力于将无时态的一阶逻辑归约到时态逻辑的过程中,提出了混合时态逻辑,从而对自己的时间观进行辩护。本文在对普莱尔的辩护过程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从现代模态逻辑对应理论的角度指出,普莱尔的辩护并不成功,同时讨论了普莱尔的方法论给我们带来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