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背景:2016年新发布的罗马Ⅳ标准与罗马Ⅲ标准相比,对功能性胃肠病(FGIDs)具有更严格和精确的定义。罗马Ⅳ标准对诊断标准的调整和完善可能影响FGIDs的临床诊断。目的:比较罗马Ⅳ与罗马Ⅲ标准对诊断高校大学生FGIDs的一致性和差异。方法:选取前期研究团队建立的浙江省大学生FGIDs数据库资料,根据罗马Ⅳ标准对数据进行重新评估和分析,计算各FGIDs的患病率、心理症状评分、疾病重叠情况,并与罗马Ⅲ标准进行比较。结果:共纳入1 870份资料,其中符合罗马Ⅳ标准的FGIDs患者1 025例(54.81%),符合罗马Ⅲ标准的FGIDs患者1 111例(59.41%),两种标准的检出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罗马Ⅳ标准组嗳气症(2.14%对5.83%,P<0.01)、肠易激综合征(IBS)(2.78%对6.90%,P<0.01)、功能性腹胀(1.28%对4.12%,P<0.01)患病率均显著低于罗马Ⅲ标准组,而功能性腹泻患病率显著升高(3.85%对0.70%,P<0.01)。符合罗马Ⅳ标准的患者具有更高的强迫、抑郁和焦虑评分(P<0.05)。罗马Ⅳ标准使33例(25.58%)原IBS患者纳入功能性腹泻,使6例(4.65%)原IBS患者纳入功能性便秘。两种标准在诊断功能性肠病重叠其他FGIDs(嗳气症、功能性消化不良)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P<0.05)。结论:罗马Ⅳ标准对于FGIDs具有更严格和精准的定义,能更好地反映患者的精神心理和临床特征,准确识别真正需要治疗的患者,在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中的应用更高效和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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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医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