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并农机发〔2021〕4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部门)、财政局:为全面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积极推进农机化全程、全面发展,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全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发〔2021〕5号)的精神,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太原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2021-2023年全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