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切实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兽药投入品供应,现就进一步优化兽药行政审批服务提出以下便民措施。一、简化审批手续换发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审批事项申请,疫情期间临时免除样品现场核查、抽样和复核检验程序,予以按时审批。上述简化审批手续的情形,是指同一兽药生产许可证下同一生产地址原生产车间生产的相同产品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换发事项,其他情形按照《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适用简化审批手续情形的申请,兽药生产企业应提供书面文件,说明为同一兽药生产许可证下同一生产地址原生产车间,并经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