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中国证监会会计部于2018年11月发布的《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中关于商誉减值测试与评估实务的监管关注事项进行了逐条解析。针对确定含商誉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两种方法——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展开分析和讨论。除了阐述两种方法之间的关系以及与《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关系外,还具体分析了两种方法下各自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对估值的影响。本文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两种方法确定的可收回金额相类似。同时本文还讨论了在实务中如何利用评估机构的工作成果,并针对评估实务与会计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各种情形,提供了解决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