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教职成厅函[202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防范化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领域存在的风险,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教职成[2014]12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指南》(教财厅函[2020]8号)等规定,现就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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