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违纪处分信息公开存在上位法缺失、高校违纪处分规定文本表述不一、高校违纪处分信息公开操作各异等现实问题,因此高校在公开这部分信息时应当坚持贯彻比例原则、以人为本原则和价值衡量原则,寻找正当信息公开与保护学生隐私间的平衡点。同时从制定违纪处分信息公开规则、明确违纪处分信息公开界限、建立违纪处分信息公开救济渠道三方面入手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开途径,以期达到教育警示作用最大化、权益侵害最小化的效果。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