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严重阻碍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瓶颈。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生态治理被纳入国家治理体系,而为了推进生态治理,构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被提升到国家战略层次。文章分析了京津冀横向生态补偿存在的法律制度缺失、利益相关者矛盾重重、补偿标准难确立、补偿方式单一、补偿结果不理想等问题,借鉴国外相关实践经验,提出完善法律法规;协调利益相关者的矛盾;确立合理可行的生态补偿标准;探索灵活多样的补偿方式;完善生态补偿的绩效考核制度,构建京津冀区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促进京津冀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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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北大学; 河北地质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