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00年来,"西方现代法律"与"中国法律传统"之冲突西方现代法律是个人主义的现代社会产物,中国法律传统形成于社群主义的古代社会,因此,两者冲突是明显的,本质上是古代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中个人权利和家族利益的较量。现代化前期,法律冲突表现为参议院与资政院立宪及修法中的中西之辩,东式礼教派与西式法理派的讨论,袁世凯复古与孙中山革命的对抗。在私法领域,民国时期大理院判案中兼顾中西通融,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