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公共性,社区公共性何以可能?

作者:李蔚
来源: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 42(04): 23-27.
DOI:10.16366/j.cnki.1000-2359.2015.04.005

摘要

社区公共性的存在是基层社会内在秩序的基础性支撑,也是社区多元合作治理的重要保障。公共性的生长和发展是一个多主体、多层次参与的过程,因此,城市社区公共性的培育需要多元主体的合作参与,社区居民、政府、社区组织等都是重要的参与主体。本研究试图建构一个社区公共性培育的逻辑架构,探索一种以个人实践为前提的可操作的公共性,寻找能够兼顾"私利"与"公"的有效途径,拓展能使每一位社区居民都有机会直接参与的公共性空间,使社区更好地承载起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能。

  • 单位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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