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的《房地产估价规范》实施后,收益法的持有加转售模式在估价实践中被广泛采用,但在确定期末转售价格的转售成本时,往往存在不区分不同估价目的对应的估价结果价格内涵情况,扣除的转售成本组成千篇一律且不合理,甚至与采用的另外一种估价方法的价格口径不对应。本文从持有加转售模式收益法的理论、房地产价格的组成、不同估价方法估价结果价格内涵口径的对应性等角度,分析探讨期末转售价格的转售成本是否应该扣除以及如何扣除,为合理确定评估结果提供参考,也以此抛砖引玉,引起大家的共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