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确立的监察体制在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愈发要求合理、规范地行使监察权,尤其是监察处置权。实践中客观存在的"饱和式"问责、乱问责等现象反映出监察机关行使处置权有失规范。监察处置权乃至监察权属于国家公权力,而比例原则是规范公权力行使的基本原则之一,行使监察处置权亦应遵循比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