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为满足药品供应而实施关键专利技术的传统思路是采取政府颁发专利强制许可的方法,然而新技术的复杂性和专利组合的发展使得我国专利强制许可规则不能满足紧急实施专利技术的需要。设定概括性专利强制许可以及改进司法程序中的公共利益抗辩机制能够完善我国的专利强制许可机制;明确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的法律属性和可执行性,能够促使开放许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作用。以强制许可作为后盾,激励以合作为基础的自发许可和开放许可,有助于构建和发展紧急状态下有效率的技术许可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