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的数据权属关系到数据收集、共享、交易的可持续发展。立足财产权基本法理以及平衡创业创新和用户权益的现实需求,应当明确个人对其数据享有类似于"所有权人"的法律地位,对于去身份化处理的数据及在个人数据基础上形成的衍生数据,承认数据处理者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且不断丰富数据权利内容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