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国现实经验来看,特定情况下发达国家的跨境资本流动干预与宏观审慎管理相互配合早已达成国际共识。这些国家将审慎监管取代资本管制成为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的有效手段。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我国应通过借鉴国外发达、新兴经济体中成熟有效的价格类与数量类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模式,不断完善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