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分析可报告范围评估方案的优化探讨

作者:陶然; 王家健; 鲁勇; 冯景
来源:国际检验医学杂志, 2014, 35(01): 77-79.
DOI:10.3969/j.issn.1673-4130.2014.01.032

摘要

目的在极限浓度值样本来源困难的条件下,优化现有实验方案,以获得实验室定量项目的可报告范围。方法采用IRC法对谷丙转氨酶(ALT)、直接胆红素(DBIL)、淀粉酶(AMY)的分析测量范围进行评估,根据相对稀释浓度、分析测量范围、预期稀释相对浓度进行预期稀释结果的计算,比较稀释结果和预期结果,最后根据校准曲线参数和分析测量范围、最大稀释倍数得到可报告范围。结果 ALT、DBIL、AMY的分析测量范围分别为6.5553.5U/L、1.7117.1μmol/L、27.01 260.5U/L,ALT和DBIL的最大稀释倍数分别为11倍和2倍,ALT、DBIL、AMY的可报告范围分别为:4.06 600.0U/L、1.0257.6μmol/L、13.51 386.5U/L。结论优化的线性评估、稀释验证、校准验证、极限测试的联合使用对于实验室定量项目可报告范围的制订是非常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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