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破产隔离制度是资产证券化的前提,但目前国内破产隔离制度缺乏上位法的依据。本文通过对基础资产转让的性质的讨论,确定了证券化资产项目的融资担保性质,并探讨了破产隔离下的基础财产与破产企业一般在是否受到破产保全制度、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与债权人抵销权制度上的差异。最后在以保障破产债权人与融资担保权人的利益并重的原则下,提出了破产隔离的法律制度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