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实现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有机统一,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定分止争与案结人和的有机统一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在逻辑;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保障公众参与司法,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加强对司法权的制约和监督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现实路径。